综述2003年建设事业发展情况2003年,全区建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会、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城镇化为重点,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依法规范管理,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
[城镇规划和管理]2003年全区城镇规划和管理进一步加强。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广西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已于2003年3月获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原则通过;全区90个市县已基本完成了第二轮总体规划修编,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修编调整工作也基本完成,全区重点镇规划工作可望年内完成。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批租、出让、转让基本上以详细规划为指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严格按规划对城市绿化、环境卫生、街景立面、灯光工程、城市雕塑、岸线利用、河湖水面等进行建设和治理,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提高了城市品位。重视和加强城市功能的培育。注意把城市规划、建设与工业化进程,尤其是自治区级工业园建设结合起来,结合城镇用地结构的调整,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健全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拓展了工业和城镇的发展空间,有力地促进了南北钦防城市群、桂北城镇群、桂中城镇群、右江走廊城镇带、黔桂走廊城镇带,以及桂东北城镇带和桂西南城镇带等“四群四带”的形成和发展。认真做好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全区有71%的市、县完成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深化工作;南宁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审核验收;桂林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城镇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全区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2003年,我区各地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抓好城建国债项目的落实,全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100亿元,全年完成101.12亿元,比上年增长43.4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0.25%,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为11.4%,拉动GDP增长1.2个百分点。2003年我区共争取中央国债资金1.81亿元,地方国债资金2.4亿元。自治区本级城建资金计划和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年内争取中央预算内拨款800万元,扶持乐业、罗城、灌阳、浦北等4个缺水县城供水建设。与2002年相比,2003年全区供水能力达到899万吨/日,增长3%;自来水普及率达72.8%,提高0.84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达62%,提高2.5个百分点;人均道路面积7.7平方米,增长2.53%;人均公共绿地4.64平方米,增长2.43%;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3.49标台,增长13%;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6.4%和36.16%,提高0.19和2.11个百分点。
[城镇建设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南珠杯”竞赛活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新进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调整了“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制订了《继续发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活动方案》和《新一届“南珠杯”竞赛届末考核指标》,有效地推动全区各地市容镇貌的明显改观。下半年增补24个镇为自治区重点镇;同时从全区227个重点镇中,选择黎塘、六景等22个镇为自治区小康示范镇,力图通过政策、技术及项目上的支持,实现重点突破,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2003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为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进程,由自治区建设厅成立了推进城镇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并针对推进城镇化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全区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的基础上,形成了开展城镇化工作的具体工作思路,即:由党委、政府牵头,以抓大壮小为重点,以企业为主力军,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以发展非农产业为载体,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态势,构筑企业拓展、城镇发展双赢机制。按照这一思路推进城镇化进程,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区城镇化进程总体上呈健康有序发展的态势。城镇化水平、供水能力、绿化、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城镇化的重要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初步测算,2003年全区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31%,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改善了工业化进程的条件和环境,至2003年6月,全区的工业化率为2.29,比2000年的1.15增加了1.14个百分点。
[住宅建设]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2003年全区房地产固定资产完成投资93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住宅投资61亿元,增长25%;施工面积1400万平方米,增长28%;竣工面积360万平方米,增长36%。商品房销售面积410万平方米,销售额78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住宅销售350万平方米,销售额61亿元,增长31%。房屋拆迁、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2003年内对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的工作力度加大,依法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严把拆迁方案制定、拆迁资金落实、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关;严格拆迁资格管理,加强拆迁现场管理。认真做好拆迁信访工作,抓好信访转办、督办。全年接待来访300多人次,转办群众来信97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强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加大物业管理人员上岗培训,积极发展物业管理企业。目前,全区已有物业管理企业350多家,从业人员近3万人,接管物业面积2000多万平方米。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2003年房改工作顺利推进,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市场逐步放开。房地产政策研究取得新的突破,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自治区建设厅提出了“掏袋子,盖房子,拉内需,促发展”的房地产工作思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职工以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等管理方法,把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房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重点,加大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据初步统计,2003年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房销售约占商品房住宅销售的70%。此外,年内全区共投资17.94亿元,建设职工集资房188.64万平方米;投资6.83亿元建设经济适用房118.1万平方米。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继续成为我区城镇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2003年,我区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市场逐步放开,年内全区累计出售公有住房95.61万套,6361.4万平方米;累计投入建房资金242.85亿元,建设住房50.1万套,3989万平方米;全区累计归积住房公积金95亿元,参加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60万人;全区累计交易房改房28991套。
[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向纵深发展。2003年由建设厅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送审稿)的修订起草工作,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截至2003年11月,自治区招标办实施监督管理的招标投标工程82项,工程造价16.37亿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100%。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从我区实际出发,开展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建设厅代政府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会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颁发了《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组织开展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调查摸底、清欠和督查工作。截至2004年1月21日,全区偿还农民工工资3.49亿元,其中2003年度偿还比例达99.79%。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得到强化。2003年,全区共审批新增施工企业资质97家;为189家企业办理了资质证书相关内容变更;对1041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同期,对全区现有302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办理了资质换证工作;审批了123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各地严格执行工程安全报监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教育,全年有3648人参加了安全知识学习。2003年,在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全区共发生工程建设安全伤亡事故34起、死亡30人,分别比2002年减少13%和29%。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稳定提高。年内以治理住宅质量通病为重点,加强对民房工程质量管理,对新开工工程严格按新的质量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建安劳保费的统收统支工作进一步开展。年内完成全区2002年度建安劳保费调剂工作,调剂金额5697万元。2003年全区建安劳保费共收取2.68亿元,其中地方部分为2.28亿元,比2002年增长30%;向593个建安企业拨付劳保费基本部分1.28亿元,促进了我区建设系统的稳定和建安企业的发展。
[国有建筑企事业改革]努力做大做强建筑业,建筑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通过严格建筑、勘察设计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使建筑业在结构调整中逐步提高整体竞争力。2003年全区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完成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完成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94.44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7.1%,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全区现有建筑业企业1173家,比资质就位前的1916家减少了38.7%。全区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8亿元,同比增长18.37%;完成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6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6%;完成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6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34%;建筑企业实现利税13.71亿元,同比增长9%。在全区建筑工程质量评比中,43个工程被评为区优质工程。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广西南宁市地方税务培训中心综合楼和桂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桂林市漓江饭店扩建工程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广西建林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广西南宁饭店东三号楼、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柳州饭店八号楼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广西招生考试院业务楼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业已成为我区支柱产业,对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03年我区认真做好项目计划,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一是加强对自治区本级城建资金的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二是做好2003年缺水县城供水建设计划,2003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拨款800万元,扶持乐业、罗城、灌阳、浦北等4个县城供水建设。三是做好2003年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项目计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项目计划。四是认真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债项目计划。1998年至2003年,我区共争取到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96项,项目总投资120.3亿元。五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一批重点项目已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续建项目进展较快。2003年我区确定的76项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65亿元左右。年内交付使用的项目有平果铝氧化铝二期工程、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自治区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贵州至广东5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等工程;续建项目进展较快,龙滩水电站胜利实现大江截流,百色水利枢纽、广西医疗保健中心等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
[建设科技]建设科技的研究和推广继续加强。2003年建设行业列入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计划共11个,总投资918万元,获自治区科技三项经费资助182万元。全区建设领域共有6项科技成果荣获200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引入国家科技部、建设部科技推广项目4项,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1项。年内,全区有13个单位参加了“资源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和“生态旅游开发研究及旅游科技产品开发”课题招标投标,预计投入资金9663万元,申请自治区政府科技经费达345万元。
[建设人事、教育和培训]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建设厅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商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为我区建设系统工人培训和鉴定奠定了基础。2003年共培训、鉴定各类技能等级工人6858人,培训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30人次。教育和人才工作力度加大。强化对厅属学校的指导和管理,继续改善广西城建校的教学条件。认真做好人才引进、挂职锻炼工作,今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人;选派厅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推荐厅属单位6名专业技术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
[建设立法与执法]建设法制工作取得进展。年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颁布,并于当年9月1日起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提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完成了草案起草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改列入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有所创新,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建设“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开展强化和规范符合市场经济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限,取消妨碍市场公开竞争和实际难以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年内对涉及建设厅的95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清理,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5项。制定《自治区建设厅工作规则》等制度,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继续强化。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任务分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继续开展廉政谈话制度、信函说明情况制度。按照“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理腐败的工作要求,围绕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施工、管理监督、质量认证及市场准入、评优评奖等,对建设领域易出问题的环节开展预防治理和监督,取得良好效果,受到中纪委考察组和区纪委领导的肯定。
[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再谱新篇。2003年全区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再讨论,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以职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柳州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和南宁自来水公司谭良良等12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柳州市绿化工程处邓福康等11位同志,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先进个人;南宁市房产局等3个单位、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雷翔等3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