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宋继东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同志们:
全区小康示范镇工作布置会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为指导,明确小康示范镇工作的目标与任务,研究做好小康示范镇各项工作的措施,布置启动小康示范镇的各项示范工作。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小康示范镇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1年3月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工业化、城镇化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明确了我区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要求,我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工作自此起步。3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及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制订规划,明确目标,落实任务,采取措施,推进城镇化进程,取得了一定进展。城镇化的主要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城镇化水平从2000年的28.15%(按第五次人口普查口径计,下同)提高到2002年30%,今年底有望达到31%;与1997年相比,2002年全区城市供水能力增长了9.6%;城市道路面积增长了69.18%,污水处理率增长18.12%,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增长了172.7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增长16.67%,每万人拥有公交车/标台增长86.64%。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改善了工业化进程的条件和环境,2000年我区工业化率为1.15,到今年底,我区工业化率可望上升到2.3。总体上看,我区推进城镇化进程呈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我区推进城镇化进程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对推进城镇化的认识不到位;城镇化水平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发展缺乏产业支撑,集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不强;建设投资分散,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城镇规模小,功能不全,建设水平较低;现有政策落实不到位,制约城镇化进程的体制性政策障碍有待消除,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厅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并派出考察组到江苏、浙江等地考察学习,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经认真研究,我们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具体工作思路,即:由党委、政府牵头,以“抓大壮小”为重点,以企业为主力军,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以发展非农产业为载体,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态势,构筑企业拓展、城镇发展的双赢机制。
这一工作思路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抓大壮小。所谓“抓大”,即重点抓好大中城市,现阶段主要是在加快形成四个城市群和四个城镇带的基础上,努力建设南北钦防城市群,积极培育柳州城市经济区,推进梧州城市经济区与珠江三角洲接轨。所谓“壮小”,即引入企业经营理念,发挥企业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强自治区重点镇和小康示范镇建设。对重点镇主要是加强引导,政策支撑,适度扶持,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对从重点镇中遴选出来的22个自治区小康示范镇,则要加强指导,强化支持,规范建设,集聚产业,壮大规模,快速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开展小康示范镇工作,作为壮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构筑企业拓展、城镇发展的双赢机制。构筑双赢机制,是我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要求,也是一项新的尝试。提出这一设想,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一方面,我区不少城镇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但大多未能从潜在优势发展成为现实优势和经济优势,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开展城市经营也尚处于初始阶段;小城镇也都有吸引工业企业入驻的强烈愿望并不断地优化投资环境。另一方面,我区不少优势企业的发展,受制于原材料不足、生产场地满足不了需求,劳动力成本高等因素,也具有向小城镇扩张的动力和愿望。把城镇发展与企业拓展结合起来,既有利于双方扬长避短,在克服发展中的制约因素中达到双赢;也有利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构筑双赢机制,以企业为主力军参与城镇化建设,不是简单地让企业向城镇建设投资、输血,而是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推进城镇化。对小城镇而言,主要是企业在小城镇建立“第一车间”,生产原材料或进行产品初加工及零部件生产,采用托管、租赁经营等方式运营农村经营性资产,并以利润的一部分反哺村镇,帮助其规划与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以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第一车间”生产,实现由农民向工人的转变并逐步实现村企合一。构筑双赢机制是一项新的尝试,可借鉴的经验与做法不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和提高。小康示范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先行试点,通过示范镇的实践和探索进行有益的尝试,把这一工作思路具体化并变为现实,总结经验,稳妥推开。
第二,有利于收缩战线,突出重点,加快发展。我区是一个经济后发展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就城镇化建设而言,自治区财政投入十分有限,吸纳社会投资乏力。有限的城镇建设资金,对全区19个城市,61个县城,1350多个乡镇而言,显然是杯水车薪。为此,我区在加快大中城市发展的同时,选择了227个自治区重点镇进行重点扶持,力图加快其发展;但由于战线太长,重点过多,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我区从自治区重点镇中,精选出22个镇作为小康示范镇,收缩战线,突出重点,改变资金使用上“撒胡椒面”的做法,整合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财力,相对集中投向示范镇,加强对示范镇的指导和协调,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集聚产业、夯实发展基础,力求在相对短的时期内获得长足的发展。
第三,有利于以点带面,提高我区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示范镇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要进行一系列探索性工作,积累经验,指导面上,为我区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具体运作中,要探索形成小城镇特色产业,构筑城镇发展、企业拓展双赢机制的有效实际形式,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建制镇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框架,探索形成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小城镇建设风貌,探索消除制约城镇化进程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等等。这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将有效地解决我区城镇建设风格不鲜明,规划水平不高,管理工作薄弱等问题,并发挥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作用,促进我区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第四,有利于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小康不是一个单纯的国民生产总值的概念,而是由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指标、物质生活水平指标、人口素质指标、精神生活、人居环境等众多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作为小康示范镇,顾名思义,要对建设小康社会进行探索,先行一步,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榜样。小康示范镇工作取得成效,将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参考与借鉴,有利于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二、小康示范镇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开展小康示范镇工作涉及面广,既包含了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也包含了集聚产业、发展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内容,内涵丰富。可以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总体上看,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小康示范镇要达到如下工作目标:即通过发展城镇经济,扩大城镇规模,健全城镇功能,加强城镇管理,改善城镇环境,把小康示范镇建设成为具有地方风格、民族特色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有较强的产业支撑,城镇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较完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小城镇,在全区城镇建设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据此,示范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抓紧示范镇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并于2004年底前完成;对规划区内成片开发的片区和主要街道等,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非农建设区和控制发展区;划分建设区控制黄线、道路规划控制红线、生态区控制绿线、市政设施控制黑线等;确定土地开发性质、开发强度以及市政设施配套内容。规划区内的建设,要严格按照示范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管理,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建设品位,改造“竹筒房”,使镇区主要建筑和沿街立面的建筑景观整体协调、经济美观,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加快城镇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城镇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等基础性公共设施,强化城镇的文化中心功能。依法完善建设申报、审批制度,抓好建筑设计和工程监理,镇区内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发放率要达100%,建房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30%。加强城镇综合管理,提高镇容镇貌、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二)集聚产业,夯实基础,大力发展城镇经济。要把发展城镇特色经济与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壮大城镇经济总量,夯实城镇发展的基础,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到2008年,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2003年翻一番;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40%;建成区人口达到2.5万人以上。树立产业兴镇、依市兴镇、以城促市的观念,认真谋划一批立镇项目。从实际出发发展小城镇特色产业,培育现代工业催生型、农业产业化牵引型、城市辐射型、市场带动型、旅游开发型、边境贸易型、文化主导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把各类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乡镇企业小区作为城镇新区来规划和建设,增强小城镇对各类生产要素的聚集能力,以园拓业,以业兴城,吸引更多的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园区安家落户。
搞好与涉及农业、上游产品或原材料来自农村的企业,以及急需扩散零部件加工的企业间的合作,建立项目库,通过项目招商、组建公司、合作经营等形式实现与小城镇的联合发展。引入经营村镇农村经营性资产理念,鼓励企业对村镇经营性资产进行运营,具体运作方式可考虑采用参加企业集团,为大企业配套服务;按市场经济的办法,组建合作制农场,实行授权经营;公司制改造或重组;租赁经营;托管经营等。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建立区域性乡镇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认真抓好企业与城镇联合、村镇经营性资产企业化运作的试点工作。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以企业为主力军,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放开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投资领域,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建立多元化的城镇建设资金投融资体制。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努力增强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环境。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到2008年示范镇建成区内建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基本实现每户拥有一套功能相对齐全、综合质量较高的住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大于25平方米;城镇燃气普及率、供水普及率均大于95%;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大于12平方米,道路铺装率大于85%,路灯等设施齐全有效,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有地下管渠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
(四)探索科学合理的建制镇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框架。要努力在城镇规划编制和城镇建设中,探索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框架,重点是小城镇建设规划与指标体系,小城镇居住区、工业园区指标体系,小城镇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指标体系;小城镇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与功能配置、公共设施分类与配置标准;小城镇道路和景观设计;小城镇给排水系统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网络设施及建设技术;小城镇防灾减灾规划及灾害综合防治、工程结构抗灾性能及实用技术;小城镇住宅适用建筑设计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配套标准等。
(五)抓好示范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镇容镇貌管理。保护古树名木、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以及文物点、古建筑和传统街区。加强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建设,解决经营场所,杜绝“马路市场”,促进城镇商品流通和第三产业发展。开展镇容镇貌综合整治,加强环卫、绿化设施的配套建设,突出治理城镇环境“脏、乱、差”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整洁、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城镇的人居环境。
(六)因地制宜,努力探索加快示范镇发展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城镇政府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口转入城镇后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探索引导二三产业向示范镇集聚,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委托经营等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式改革,广泛吸纳社会投资,完善企业参与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拓宽城镇建设资金渠道;优化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有偿流转的途径与方式;等等。通过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规范,稳妥推开。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我厅作为推进城镇化的牵头单位,在城镇化进程中承担引导、协调和服务职责。在小康示范镇工作中,根据上述职责,打算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做好引导工作。各示范镇要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以及示范镇的主要工作任务,从实际出发,进行新一轮总规修编,同时制定和实施《示范镇工作方案》。建设部门要在这一过程中,组织技术力量,加强指导工作;示范镇所在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专人定点负责或挂职等形式,帮助示范镇开展规划、建设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总结经验,引导示范镇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做好协调工作。推进城镇化,开展示范镇工作,不是建设部门一个部门的事,既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级建设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以促进和保证自治区的各项城镇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形成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良好氛围。
第三,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做好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穿针引线工作,通过项目招商,组织恳谈会等形式,促进城镇发展,企业拓展双赢机制的形成,为集聚产业,发展经济服务。二是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开展规划、建设和管理知识培训。三是鼓励和组织城市的规划、设计等单位到示范镇开展业务,以提高建设质量。四是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五是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努力消除制约城镇化进程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
三、开展小康示范镇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牢固树立协调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要求,是我们做好示范镇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观,努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首先,要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过去,我国在城镇建设和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形成了较为严重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在小康示范镇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按照统筹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一方面在吸收城市辐射、产业扩散和转移中进一步壮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示范镇对农村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农村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的良性循环。要围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国民收入分配、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使城乡之间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实现发展上的融合,最终实现城乡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协调发展。通过加快非农产业发展,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城镇的不断发展壮大创造条件,促进城乡经济实现良性互动;通过加快示范镇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拓展农村市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为示范镇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通过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农村的科技、教育、文化以及各项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为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创造条件,从根本上促使“三农”问题的解决。
其次,要坚持城镇内部功能协调发展。城镇的发展过程,既是建筑物的增加、道路的延伸以及人口大量聚集的过程;也是城镇内部不同功能产生和完善的过程。各个不同的功能之间,有机联系,存在着纷繁复杂的分工与协作关系,任何一个功能或环节发展滞后,都将制约城镇的发展,影响城镇整体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在城镇建设和发展中,一定要注意内部功能的协调发展。要集中力量建设好便捷的内外交通系统,建设充足的安全的供水系统,形成以信息交流为中心的现代信息网络系统,以污水垃圾处理为中心的环境系统,以防洪、排涝为中心的防灾系统;以及以现代服务业为中心的商业服务设施,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为中心的社会服务设施,以更好地发挥城市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第三,要坚持示范镇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坚持示范镇功能与城镇规模相适应,示范镇扩张速度与城镇经济实力相一致,示范镇产业发展与城镇辐射带动能力相协调。
(二)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加快示范镇发展。
示范镇建设,要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引入企业经营理念到城镇建设和管理中,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示范镇发展。首先,要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多方筹措城镇建设资金。相对于大中城市而言,示范镇可用于经营的城镇资源较少,但绝非无所作为,规划区内的土地,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自来水厂等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具备条件的都可以推向市场,通过各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吸引增量投资,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具备条件的示范镇,可以探索建立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实现城镇资金的保值增值,滚动开发利用;不断拓展项目融资、特许经营、转让经营权等形式,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示范镇建设作为扩大增量投入的重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全面激活民间投资,吸引各种经济成份的资本同国有资本共同参与城镇建设和经营,逐步形成城镇建设管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其次,要始终坚持发展非农产业。大量事实已经说明,非农产业发展是城镇发展的基础,没有非农产业作支撑的城镇只能是“空中楼阁”。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发展非农产业上,坚持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以产业发展支撑城镇发展。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城镇功能定位,选择有地方资源特色、有开发潜力、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发展项目,作为产业发展重点;以要素聚集和产业发展为基础,着力优化城镇经济结构,提高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城镇的辐射带动功能。各示范镇都应从各自的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出发,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培育特色产业。同时,要围绕加快非农产业发展,着力抓好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产业升级的新高地和城镇发展的新组团。要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打破农村工业与城镇工业各自在两个相对封闭系统内运行的格局,实现城乡工业一体化。
第三,努力构筑城镇发展、企业拓展的双赢机制。各示范镇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准优势,发展特色经济。要把与企业合作和吸引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依托大企业发展关联产业和第三产业,依托产业集聚发展特色经济。在这一过程中,要把民营经济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培育和发展。在示范镇发展民营经济有其独特的优势,要创造宽松的环境,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千方百计提高民间资本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三)坚持高起点规划,把示范镇建成我区小城镇建设的样板。规划是城镇建设和发展的龙头。总体上看,我区22个小康示范镇大都处于加快发展阶段。因此,高起点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按照现代化小城市发展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合理利用土地,有利于产业集聚和非农产业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群众生活的原则,科学论证和确定示范镇的性质和功能、人口和规模。其次,由于示范镇的历史不同,产业各异,区位差异也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在编制规划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成各自的特色。要从提高示范镇环境建设总体水平出发,重点抓好住宅小区、商业街区和工业园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景观设计工作,同时注意对未来的城镇发展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第三,要正确把握高起点规划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远期、中期、近期规划相结合的要求,统筹规划,一步到位,分期实施。第四,依法严格规划的管理。示范镇规划一经批准,要依法严格组织实施,坚决维护城镇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和权威性。
(四)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示范镇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首先,要与时俱进,立足于创新,为示范镇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针对制约城镇化进程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研究改革方案,制定政策措施,促进示范镇发展。近期要抓紧研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民向城镇转移的相关政策;引入企业经营理念,鼓励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实行托管、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的相关政策;改革建设方式,推进“竹筒房”改造的相关政策,等等。第二,要以改革的办法推进示范镇发展。目前各示范镇对通过列入示范镇范畴来获得政策上的优惠的期望值都很高,但事实上,无论是搞试点,还是搞示范,其立足点都不能放在依赖优惠政策上,而应放在体制和机制的转换上。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浅层次问题大部分得到了解决,目前制约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许多属于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体制性障碍较多,这些都不是简单地给一些优惠政策就能解决了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示范镇的工作要有新的思路,要通过改革的办法,切实转换政府职能,理顺关系,转换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企业参与城镇化进程,来探索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小城镇发展路子。也就是说,要以改革来促发展,舍此别无选择。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一个工作布置会,也是启动小康示范镇工作的动员大会。开展小康示范镇工作,任务艰巨。各示范镇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精神和这次会议的要求,积极推进示范镇的各项工作。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形成的机遇,乘势而上,为加快推进我区的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区22个示范镇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八桂大地展现它蓬勃生机和旎丽新姿,我们的目标一定要实现,我们的目标也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