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3年,广西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抓反腐倡廉三项工作,按照2003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结合建设系统的工作实际,积极地开展工作,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案件查办和行业纠风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2003年,驻广西区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3人被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6人被评为优秀个人。
2003年,召开了区建设厅机关暨厅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部署。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李长讯同志作了工作报告。
2003年,广西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深化源头治理工作,重点抓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与整顿,继续抓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拓宽揭露腐败的视野和渠道,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落实,围绕建设系统行业纠风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注重以防范为主,关口前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两道防线,增强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观念和信心。
[执法监察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2003年,广西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建设系统行业纠风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按照“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理腐败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程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施工、管理监督、质量认证及市场准入、评优评奖等工作内容,对建设领域易出问题的十二个环节(即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监理、质量监督、采购、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公积金管理、公用事业服务、城管监察)深入开展建设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各项整顿工作以及开展各项执法大检查,促进了广西全区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
2003年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年内着重解决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方面的问题,建立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各地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和规范工作。至年底,广西14个地级城市的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部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脱钩,实现了人员、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南宁、梧州、钦州、玉林、贵港等市的有形建筑市场建立了计算机管理网络,为建筑市场监管和工程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完善。2003年,自治区建设厅制定了《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暂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南宁市建设局制定了《南宁市建设工程评标系统管理办法》,玉林市建设局制定了《玉林市建筑市场行为“十不准”》等,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梧州、钦州、玉林、贵港市等有形建筑市场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实现网上发布招投标公告。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现了评标全过程电视监控,有效地防止了干扰评标行为的发生。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改善投资软环境,2003年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书面报告及验收标准改为备案制,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标准改为参加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证;村镇规划设计单位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审批,下放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临时资质的审批权利地级市等,自治区建设厅制定了《自治区建设厅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在全系统实行首向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限时办结制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压缩企业资质审批期,加快审批频率。继续认真开展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2003年,自治区建设厅对现行的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至年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取消的审批事项达30项。各市也根据要求统一部署,对各地设立的建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促进了职能转变。南宁市建设局2001年至2003年两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精减,将原来审批事项36项减少到19项,审批时间累计465天压缩到178天;房屋项目竣工验收,由原来需报材料49份,减少到现在的9份。2003年还与区检察院、区发改委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区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廉洁准入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对南宁、柳州等6个市(县)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调研。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003年,广西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抓好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禁止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五项规定。继续启动和健全纪检监察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开展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和信函说明情况制度,并制定了《自治区纪委驻区建设厅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建设厅机关、厅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同时,为落实“四不准”、“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和“四个坚决制止”及《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制定了加强健全监管机制等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党风廉政建设]2003年,广西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做好“领导抓,抓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党委)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一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自治区建设厅在上年责任制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2003年初,厅机关15个处室和厅属16个单位一把手与厅党组签订了新一轮任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印发了《中共广西区建设厅党组关于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定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抓好对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强化城市规划的实施监管,加强对转变职能的监督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创建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坚持创建并举,推动行业源头治理为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做了部署和要求。还印发了《中共广西区建设厅党组关于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将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和对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落实到各牵头处室,同时制定出《2003年广西区建设厅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任务分工一览表》,为改善投资软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年内,组织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播放廉政教育影视片,邀请教授讲课等,开展廉政教育、并将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整理印发给建设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员、干部。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征文活动、共收到论文40多篇,送建设部参评7篇,其中2篇获优秀奖,送区直工委参评8篇,其中一篇获一等奖,一篇获二等奖,6篇获三等奖,驻厅纪检监察室被建设部和区直工委各评为“先进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