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的通知
2005/7/19 12: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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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房产局、市政局、市容局、区建工集团、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宣传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巨大成就,激励广大建设职工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同时为了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建设行业的凝聚力,促进建设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建设者的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演目的

举办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旨在展示改革开放以来,建设系统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宣传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成就,讴歌建设职工的丰功伟绩,弘扬建设系统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行业精神,达到宣传、教育、激励的目的。汇演定名为“八桂建设之光——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

二、汇演形式

(一)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由全区十四个市的建设系统、区建工集团、厅直属各单位共组成十六个演出队,每队1个节目,每个节目不超过6分钟。

(二)汇演以音乐、舞蹈、曲艺、短剧、小品等综合性的小型文艺节目为主,力求突出强烈的时代气息、浓郁的地方特色、鲜明的行业特点。

(三)汇演要以自己行业创作并表演的节目为主,也可聘请专业文艺工作者创作或表演歌颂建设行业的作品。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要关注和体现农民工的精神风貌,注意吸收农民工参加,拓宽广大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渠道,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为他们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体现人文关怀,共建和谐社会。

(四)舞台由组委会以本次汇演的主题固定布景。

三、汇演时间、地点及设奖

(一)全区汇演定于十二月上旬在南宁市举行。

(二)本届汇演拟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四、组织领导

本次汇演设立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两个委员会为一套机构,负责本次文艺汇演的组织协调和节目评审。下设汇演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会。

组委会、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问:张文学  自治区副主席

主任 委 员: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主任委员: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陈建和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朱家枢  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组长

      员:另定

汇演办公室主任:  陈建和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兼)

汇演办公室副主任:刘  虹 自治区建设工会主任

叶远谋 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

                  王小波 自治区建设厅人教处处长

                  刘沛颐 自治区建设厅计财处处长

覃孟生 自治区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五、其它

(一)各组队单位须确定一位领导负责文艺汇演工作,责任到人,方案具体,抓紧落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各市建设系统,由本市建委(建设局)具体负责落实。

(三)各地赴南宁汇演的文艺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请于10月15前将附件一,10月30日前将附件二、附件三填妥后报汇演办公室(区建设工会),以便统一安排各项事宜。

联系人:郑典纯,电话:0771—2615033    邮编:530022     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广西建设厅建设工会

 

    附件:1. 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领队、联络员名册

          2. 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节目单

          3. 第三届全区建设系统文艺汇演代表队名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00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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