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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的通知

桂建工〔2015〕7号
2015/12/7 15: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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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

劳动竞赛先进单位、优胜班组

和优秀建设者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广西建工集团,驻邕各中建企业,厅属各单位:

为全力促进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培养锻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根据《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桂建工〔2015〕4号),组织评选2015年度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优秀班组和优秀建设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设先进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三项奖励,分别授予“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胜班组”、“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建设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在此基础上坚持优中选优,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按程序申请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工人先锋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二、评选表彰数量

全区评选表彰15个先进单位、30个优胜班组、30名优秀建设者。原则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分别推荐2个先进单位、4个优胜班组、4名优秀建设者,其他各市、广西建工集团和厅属单位分别推荐1个先进单位、2个优胜班组、2名优秀建设者。

三、评选表彰范围

(一)先进单位奖:主要授予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投资开发、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坚持以施工单位项目部为主,原则上不少于60%。

(二)优胜班组奖:主要授予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和投资开发、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业务处(科、室),坚持以施工单位作业班组为主,原则上不少于80%。

(三)优秀建设者奖:主要授予参加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的参建职工和直接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和劳动竞赛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坚持以项目经理(含)以下的一线施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工为主,原则上不少于80%。

四、评选考核标准

(一)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是:参加建设一年以上,成立了工会组织,制定有劳动竞赛方案,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施工任务,每个阶段性工程质量检查考核100%合格,没有被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下达过整改通知,没有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严重违章违纪、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等问题,具有行业领先、项目标杆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二)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胜班组”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必须是:参加建设半年以上,制定有劳动竞赛方案,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分包的施工任务,每个阶段性工程质量检查考核100%合格,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在班组考核中名列前茅,没有发生事故、严重违章违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具有先锋队、突击队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三)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建设者”的一线职工必须是:参加重点工程建设一年以上,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工会组织,在日常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技能竞赛、技术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没有违章违纪问题,在同类职工和本专业中堪称楷模,具有突击手、技术能手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四)“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工人先锋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授予单位和个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按照《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广西工人先锋号专项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坚持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组织把关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严格组织检查考核,确实把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先进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的推荐审批表,请各单位自行从广西建设工会网站上下载,认真组织进行填写。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以具体详实的典型事例为主,坚持用事实说话。

(三)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之前将先进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推荐上报给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建设工会)审查,过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劳文,联系电话:0771—2260093,15907775656。

附件:⒈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审批报告表

      ⒉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胜班组审批报告表

      ⒊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优秀建设者审批报告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123

 

桂建工[2015]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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