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桂林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局,各市总工会,广西建工集团及各公司、广西北投集团,驻桂各中建、中铁、中铁建企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广泛开展“争当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的要求,加快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方便市民生活,同时培养和锻炼全区百万建设大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十三五”(2016—2020)规划》、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总工会《“十三五”期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修订稿)》(桂建工〔2016〕5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总工会《“十三五”期间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桂建工〔2016〕3号),现就在2019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开展争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争当优秀建设者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定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两项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分别设立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三项争创和争当项目,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在此基础上坚持优中选优,对事迹特别突出、堪称楷模的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按程序申请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工人先锋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二、争创数量
(一)在2019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争创和争当活动中,全区评选15个优胜单位、30个优胜班组、30名优秀建设者。原则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分别推荐2个优胜单位、4个优胜班组、4名优秀建设者,其他各市、广西建工集团和厅属单位分别推荐1个优胜单位、2个优胜班组、2名优秀建设者。事迹过硬、确实优秀的可以多报,由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和技能竞赛组委会综合衡量、择优评选、考核审定。
随后,从评选出的15个优胜单位中择优授予3个单位“广西五一劳动奖状” 荣誉称号, 从评选出的30个优胜班组中择优授予5个单位“广西工人先锋号” 荣誉称号,从评选出的30名优秀建设者中择优授予8个个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二)在2019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争创和争当活动中,全区评选15个优胜单位、30个优胜班组、30名优秀建设者。根据今年各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原则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梧州、贵港市分别推荐2个优胜单位、4个优胜班组、4名优秀建设者,其他各市、广西建工集团和厅属单位分别推荐1个优胜单位、2个优胜班组、2名优秀建设者。事迹过硬、确实优秀的可以多报,由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组委会综合衡量、择优评选、考核审定。
随后,从评选出的15个优胜单位中择优授予2个单位“广西五一劳动奖状” 荣誉称号,从评选出的30个优胜班组中择优授予4个单位“广西工人先锋号” 荣誉称号,从评选出的30名优秀建设者中择优授予4个个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三、争创范围
(一)优胜单位:主要在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施工单位和投资开发、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中开展,坚持以施工单位项目部为主,原则上不少于60%。
(二)优胜班组:主要在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施工单位中的作业班组和投资开发、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业务处(科、室)中开展,坚持以施工单位的作业班组为主,原则上不少于80%。
(三)优秀建设者:主要在参加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中的参建职工和直接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和劳动竞赛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中开展,坚持以项目经理(含)以下的一线施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工为主,原则上不少于60%。
四、考核标准
(一)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是:参加建设一年以上,成立了工会组织,制定有劳动竞赛方案,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施工任务,每个阶段性工程质量检查考核100%合格,没有被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下达过停工整改通知,没有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严重违章违纪、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等问题,具有行业领先、项目标杆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二)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班组”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必须是:参加建设半年以上,制定有劳动竞赛方案,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分包的施工任务,每个阶段性工程质量检查考核100%合格,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在班组考核中名列前茅,没有发生事故、严重违章违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具有先锋队、突击队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三)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建设者”的一线职工必须是:参加重点工程建设一年以上,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工会组织,在日常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技能竞赛、技术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没有违章违纪问题,在同类职工和本专业中堪称楷模,具有突击手、技术能手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四)“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工人先锋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授予单位和个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按照《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广西工人先锋号专项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十三五”期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十三五”期间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坚持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组织把关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严格组织检查考核,确实把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的推荐审批表,请各单位自行从广西建设工会网站上下载,认真组织进行填写。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以具体详实的典型事例为主,坚持用事实说话。
(三)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31日之前将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名单,推荐上报给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建设工会)审查,过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郑典纯,联系电话:0771—2260096,18978861096。
附件:1.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单位
审批报告表
2.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班组审批报告表
3.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建设者审批报告表
4.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单位审批报告表
5.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班组审批报告表
6.全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建设者审批报告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 工 会
2019年4月23日
劳动竞赛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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