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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四必须”狠抓效能建设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2009/9/22 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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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安县以“四必须”抓好效能建设,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一、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积极地投身到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中去。  

  二、必须坚决做到政令畅通。各乡镇、各部门都要雷厉风行地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

  三、必须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必须全面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县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督查问责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情况及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或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将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潘晓红)
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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