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桂发〔2009〕22号)精神,自治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6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65号)要求,成立自治区环保局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局办公室、规财处、生态处、监察室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协调管理工作,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并制定了《自治区环保局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在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建成后达到应有的效果。
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百色市田东县祥周镇中平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百色市田东县平马镇四平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百色市平果县果化镇槐前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兴阳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韦杰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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