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瓦、白粉墙、木格窗”,经常下县的朋友也许注意到,这两年我市的县城和农村风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今年,我市将开展新一轮城乡风貌改造活动,计划用一年时间,使改造后的村庄房屋彰显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现代化宜居建设初见成效。这是记者从19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的。
会上,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潘永建要求,各级政府要在本次城乡风貌改造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改造过程要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尊重群众,敢于创新,突出特色;改造要与产业发展高度相结合,与发展桂北特色旅游相结合;要坚持先易后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要上下互动,城乡联动,统筹发展;要坚持奖励与补助相结合。
据了解,今年我市开展城乡风貌改造活动的范围涵盖了12县及象山区、雁山区、叠彩区和七星区。改造内容主要是桂林—全州、桂林—南宁、桂林—贺州高速公路桂林市境内(含绕城高速)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兴坪镇和大圩镇核心区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庄;漓江两岸、桂阳公路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庄、乡镇和12县县城的城乡风貌。意在通过改造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桂林建设。
本次城乡风貌改造除了将对建筑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工程外,还将着重对门窗形式和阳台进行外观改造,全面体现桂林地方建筑特色。对已列入自治区综合整治型的村庄,将根据自治区区直各部门所列的道路硬化、卫生室、图书室、村屯绿化等十项标准工程菜单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建设任务计划在今年10月底以前全部完成。 ( 张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