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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召开2011年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大会(图)
2011/3/18 17: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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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3月16日至17日,桂林市在荔浦县举行旨在改造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经济结构、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2011年全市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启动大会。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潘永建,副市长周卫出席会议。 

    根据自治区的安排,今年桂林市将对桂林—灵川—兴安—资源—龙胜和桂林—阳朔—荔浦两条旅游线路的二级公路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镇以及七星区马家坊村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村屯道路硬化、村屯绿化建设;对阳朔县兴坪镇、平乐县大塘口村、龙胜县龙脊村进行特色名村名建设,范围涉及10个县区26个乡镇。 

    会议要求各县区、乡镇要结合实际,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环境的共担共保。城乡风貌改造建设项目建设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风格、统一施工”,着重解决城乡居民的居住环境、生产生活等问题,城乡风貌改造风格要凸显“小青瓦、坡屋顶、白粉墙、吊阳台、木格窗”的桂北民居特色。 

    会议强调,进行城乡风貌改造要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利民惠民上,把重点放在环境保护、发展集体经济和旅游开发等产业开发上,与农业结构调整进行有效衔接,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通过风貌改造,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增强农村发展后劲。要增强乡村经济的“造血”功能,使农户有稳定的致富项目,让群众真正从改造中得到实惠,尝到甜头。 
城乡风貌改造将与农村危房改造、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相结合。凡改造的项目必须经过村民同意,不能违背多数群众意愿,群众不愿意做的事情不强求群众去做,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不做。对涉及硬性向农民摊派改造费用的,坚决予以纠正,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利益,决不让民生工程走样变味。 

    会上,还表彰了2010年度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与会代表还参观了荔浦县马岭镇营盘岭屯、小青山村和阳朔县金宝乡门楼村。(桂林市城建档案馆 汪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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