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明率自治区《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组,日前到玉林市检查近年《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几年来,玉林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二十五点九万公顷,保护率为百分之八十五点八;按照新的征地制度和补偿标准,把征地的行政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合理使用城镇建设用地,二○○○年以来共依法征地八百三十多万公顷;加强土地市场建设,规范和严格土地市场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和清理闲置土地力度。
检查组对玉林市贯彻《土地管理法》采取的有效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先后深入玉林市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经济开发区、新行政中心、教育城、参皇养殖公司,以及北流市日用陶瓷出口生产园区等地,了解这些新开发地在土地征用上的做法,并参照新的《土地管理法》,敦促各地各部门依法征地用地,保证将有限的土地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