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西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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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概况
时间: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点:上海市中心黄浦江两岸,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之间的滨江地区
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副主题: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
城市经济的繁荣 城市科技的创新
城市社区的重塑 城市和乡村的互动
目标:吸引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7000万人次的参观者
广西馆概况
参展主题:绿色家园 蓝色梦想
广西馆概况:按国务院省区市排序来确定各省区位置,广西展位位于中国馆19号展位,总面积约600平方米,长33.6米,宽17.8米,左邻广东馆,右伴海南馆,背靠重庆馆。
广西馆主题:八桂飘香
广西馆展示亮点:
壮乡元素绽放绿色宣言
电子水帘瞬间组字点题
机器壮妹盛情歌舞迎宾
桂林山水置景视频互动
铜鼓地面空间遥相呼应
壮乡风韵亲近绿色家园
钻石空间渲染蓝色梦想
绣球空间愉悦八方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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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在2004年全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6/29 9: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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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  张文学
(2004年3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建设工作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区建设系统2003年工作,部署2004年工作任务,并表彰一批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2003年全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建设系统各单位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以推进城镇化为重点,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使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城镇化水平、供水能力、绿化、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垃圾及污水处理等重要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推进城镇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加快城镇化步伐,自治区成立了推进城镇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重点抓好城镇规划的修编和管理工作,《广西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已获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原则通过,全区90个市县基本完成了第二轮总体规划修编,全区重点镇规划修编、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修编调整工作也基本完成。自治区突出抓好了南宁、柳州、桂林等中心城市及新设地级市的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重点镇从203个增至227个,并从中选择黎塘、六景等22个镇为自治区小康示范镇,通过政策、技术及项目上的支持,实现重点突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地各部门以抓大壮小为重点,以企业为主力军,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以发展非农产业为载体,形成了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到2003年底,我区的城镇化水平达到31%,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全区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有力地扩大了内需,拉动了经济增长。各地还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抓好城建国债项目的落实,全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2003年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100亿元,比上年增长43.4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0.25%。全区供水能力达到899万吨/日,增长3%;自来水普及率达72.8%,增加0.84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达62%,增加2.5个百分点;人均道路面积7.7平方米,增长2.53%;人均公共绿地4.64平方米,增长2.43%;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3.49标台,增长13%;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6.4%和36.16%,分别提高0.19和2.11个百分点。

  (二)建设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整顿工作初见成效。通过严格建筑、勘察设计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使建筑业在结构调整中逐步提高整体竞争力。全区现有建筑业企业1173家,比资质就位前的1916家减少了38.7%。大力发展劳务承包资质企业,鼓励和培育劳务企业,规范劳务分包行为。2003年全区建筑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23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完成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94.44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7.1%,增长0.4个百分点;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618万平方米,增长20.6%。同时,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建立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全区开展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调查和工作督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开展以市容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南珠杯”竞赛,以及开展城镇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工程,我区的城市尤其是南宁、柳州、桂林以及兴安、阳朔、北流等一大批城市旧貌换新颜,景观美化、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特色初步凸现,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房地产市场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各地坚持把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房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重点,着力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步伐,逐步放开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市场。房地产开发继续保持迅猛的发展势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住宅投资61亿元,增长25%;施工面积1400万平方米,增长28%;竣工面积360万平方米,增长36%。商品房销售面积410万平方米,销售额78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住宅销售350万平方米,销售额61亿元,增长31%。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房销售约占商品房住宅销售的70%。此外,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继续成为我区城镇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全区共投资17.94亿元建设职工集资房,兴建住宅188.64万平方米;投资6.83亿元建设经济适用房,兴建住宅118.1万平方米。

  (四)城镇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顺利。自治区加强了对本级城建资金的计划管理和重点项目管理,做好缺水县城供水建设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拨款800万元,扶持乐业、罗城、灌阳、浦北等4个县城供水建设。确定重点建设项目76项,全年完成投资165亿元。交付使用的项目有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自治区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等工程。续建项目进展较快,自治区二招、广西医疗保健中心等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是全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努力奋斗,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建设领域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我区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还不高,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亟待加强,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任务依然繁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待加强,建设领域的各项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建设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需要尽快提高,等等。各级政府和建设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

  2004年是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进程和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当前,我区城乡建设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并且发展势头良好,加快建设事业发展有着不少有利条件。从今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在南宁召开,为我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以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推进城镇化建设为重点,树立科学协调的发展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建设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

  全区各地要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化工作进程。

  第一,在合理规划的前提下,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我区城镇化建设要与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效益,量力而行,逐步推进;要坚持城乡统筹,统一考虑城乡规划建设,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繁荣,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发展大中城市,加快发展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不断培育、引导城市群、城镇带的形成与发展。一是规划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城乡规划既要注重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功能定位,又要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人居环境改善。规划工作要对各城市群、城镇带的功能分工做出明确界定,要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严要求管理。要把城镇经济的发展作为城镇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来加以研究,把发展特色经济落实到城镇规划中去。二是着力抓好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建设一批城镇道路、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重大公共设施项目,以及一批重点环保和生态项目。三是围绕促进经济带、城镇带的形成,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尤其要抓好高速公路主骨架和路网的改造。四是加快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主要是重点发展县城及综合优势突出的重点镇,用市场机制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小城镇经济,以产业聚集带动小城镇发展,使小城镇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平台和增长点。加快重点镇发展,按照相对集中、资源优化配置,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发展的原则,重点规划好工业集中区、住宅区和其它功能保护区。除抓好227个重点镇、22个小康示范镇的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外,要根据规划选择一批新的试点城镇加快发展。五是要加强城镇的管理。要认真总结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不断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力争全区的城镇管理工作、文明程度有新的突破。

  第二,要用改革开放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要把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贯穿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整个过程,为城镇化注入强大的动力。要加紧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

  第三,要深化建设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投融资体制。要合理界定建设领域政府投资范围,转变政府投资职能,确定企业在城镇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努力建立并逐步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政府宏观调控的投融资体制。要放宽建设领域的市场准入,改善融资环境、服务环境和政策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民间增加投资。

  第四,要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要重点发展南宁市等大城市,加快城市扩容,壮大城市规模。加快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完善城镇体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经营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健全城市功能,发展城市经济,增强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一步放开市政公用事业和城镇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大力吸引外资和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加快建立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

  (二)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要做好房屋依法拆迁工作,建立和完善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拆迁举报、拆迁承诺、拆迁责任追究等制度。一要加强对城市拆迁的管理。要根据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合理确定拆迁规模,坚持依法拆迁,依法行政,规范拆迁行为,严格审核拆迁主体的合法性;要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法制观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注意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二要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严格审查房屋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等落实情况。三要公正、科学进行房屋评估,合理确定补偿安置标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坚持等价有偿原则,采取市场评估的办法来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四要加强对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与监管。要建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相互制约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制度,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五要依法进行房屋拆迁的行政裁决。必须重视并及时解决房屋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拆迁纠纷。六要依法妥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各地要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要根据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认真做好房屋拆迁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防止出现新的拆迁纠纷。要加强对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加强拆迁工作的协调与配合,计划、规划、土地、建设、房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保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 要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好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和曾培炎副总理等领导对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都曾作过重要批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国办通知精神,标本兼治,限期偿清已拖欠的工程款。

  第一,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全面清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当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制定出清欠的具体工作时间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要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做到清理与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从今年起,全区力争用2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地要组织建设、劳动、司法、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地区的建设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对拖欠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限期清欠。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国债投资)的项目,地方政府已经承诺的配套资金必须尽快落实。凡逾期未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第二,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发生。一要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且后续资金来源应有保障,对项目资本金不足的,不批准其立项,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二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要着重抓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经营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新开发的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三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切实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假招投标,综合整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规范用工行为,防止出现因非法用工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完善各项法规制度,严格合同管理,各市要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等风险管理方式。政府投资工程可结合投资体制的改革逐步推行项目代建制,也可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投资计划,直接向中标的建筑业企业拨付工程款。建设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时拨付的,施工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停止施工。

  (四) 要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规范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各项工作,是促进建设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这项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经过几年努力已初见成效,但我们仍然要充分认识到其艰巨性和长期性。各级建设部门要不断加大治本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求再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要积极促进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今年要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着力点放在调整和完善住房供应结构体系上,通过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强化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指导作用。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要以适应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普通住宅为主,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多渠道解决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要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加快完善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加大住房补贴发放力度,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和物业管理服务。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发放力度,加强对公积金的监督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使用率。各地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督,正确引导市场消费和投资,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改进和完善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要大力推进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切实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要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活动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健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市场,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工作一定要加强严格执法,跟踪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要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外资及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各地应积极探索,想方设法拓宽资金渠道,加快机制、体制创新,通过整合城市资源,突破城建资金缺口的“瓶颈”制约。进一步扩大城建招商领域,对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路灯、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尝试多种运作方式,不等不靠,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要认真研究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缓解大城市交通拥堵状况;要完善交通政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交通网络和公共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要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供水安全,做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进一步研究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促进节约用水和污水资源化。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建筑业是高危行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级政府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的生命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加强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安全施工水平。

   三、加强领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建设领域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加强领导,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狠抓落实,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第一,要加强领导,以城镇化为主线带动各项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确保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和配合,把推进城镇化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形成共同推进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二,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今年7月1日起,《行政许可法》将正式施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建设部门要认真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和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做好建设领域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按照法律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履行管理职责,健全和完善建设领域法规,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查处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社会公众对行政行为监督机制,提高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第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行业是社会敏感行业,各级建设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加强自律、自警,防止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第四,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把解决好群众上访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解决群众困难上。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要认真研究和落实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政策,防止因政策不当,落实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同志们,今年的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按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完成2004年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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