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字[2004]1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补办施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建办市函[2004]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