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西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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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概况
时间: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点:上海市中心黄浦江两岸,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之间的滨江地区
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副主题: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
城市经济的繁荣 城市科技的创新
城市社区的重塑 城市和乡村的互动
目标:吸引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7000万人次的参观者
广西馆概况
参展主题:绿色家园 蓝色梦想
广西馆概况:按国务院省区市排序来确定各省区位置,广西展位位于中国馆19号展位,总面积约600平方米,长33.6米,宽17.8米,左邻广东馆,右伴海南馆,背靠重庆馆。
广西馆主题:八桂飘香
广西馆展示亮点:
壮乡元素绽放绿色宣言
电子水帘瞬间组字点题
机器壮妹盛情歌舞迎宾
桂林山水置景视频互动
铜鼓地面空间遥相呼应
壮乡风韵亲近绿色家园
钻石空间渲染蓝色梦想
绣球空间愉悦八方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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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桂建法字[2004]12号)
20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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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法字[2004]12号

各市、县建委(建设局)、法制办,区辖市建设系统各局:

    现将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法〔2003〕24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作以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区建设系统申请行政执法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或者行政执法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有效期届满需要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统一参加自治区建设厅和自治区法制办共同组织进行的培训考试,不再参加当地组织进行的培训考试。

    二、培训考试的内容分公共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两个部分。对公共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试,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必须参加;对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按从事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分别参加。

    三、全区使用统一的培训教材,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培训教材由自治区建设厅和自治区法制办提供。集中培训由自治区建设厅编制培训计划,按专业分别组织进行,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配合。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

    四、全区实行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法律法规知识和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两个部分,按从事的专业分别考试。考试试题由自治区法制办和自治区建设厅共同确定,侧重行政执法实践,以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为主。考试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0月,具体时间由自治区建设厅另行通知。

    五、经培训考试及格的人员,由自治区建设厅和自治区法制办确认合格,并行文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当地政府法制办,方可给予办理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岗位津贴。否则,不得核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不能享受有关津贴。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由当地政府法制办宣布暂停其执法活动。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要加强与政府法制机构的联系,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并以此作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考核标准。

附件: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

二〇〇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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