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8〕45号
各有关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我厅于2018年8-10月组织对提交初次考核申请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考核,南宁市西乡塘区村镇建设管理站、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2个监督机构考核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