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19〕2号
本厅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陈韦玮同志挂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科员(挂任期1年)。
覃新宇同志挂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主任科员(挂任期1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