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设字[2004]7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钦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及广西东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内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鉴于这2个单位申请变更的内容已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经研究,我厅同意他们的申请,对他们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内容做如下变更:
钦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是由原钦州市建筑设计院与原钦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并重组而成,因此,我厅决定收回原钦州市建筑设计院及原钦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将这2个单位各自原有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合并后,颁给钦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新的资质证书,其新的资质证书等级与业务范围是: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有效期至2005年2月14日)、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丙级(有效期至2005年之月18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有效期至2005年3月28日)、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有效期至2005年3月28日)。资质证书编号为:20570l。
广西东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单位地址变更为:北海市西南大道司法公寓9栋4号1楼,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单位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
请钦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东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即派人分别带上本单位原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全部正、副本或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副本,到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四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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