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设字[2004]17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广西农垦设计院等7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变更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内容的材料收悉。
鉴于这7家单位申请变更的内容已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并办理相关的手续,经研究,我厅同意他们提出的变更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内容的申请。
各单位资质证书变更的内容见附表。除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的资质证书需换发之外,申请其余内容变更的,仅在其原有资质证书的副本上注明变更内容,不再重新换发资质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规定(见资质证书副本的持证说明),需由建设部换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请按建设部的规定备齐相关材料后,先到我厅开具有关证明,再到建设部办理有关手续。由我厅负责办理变更手续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可派人带上本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所有正、副本,到我厅勘察设计处办理变更手续。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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