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建设部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于2002年12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意见》印发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对市政公用行业打破垄断、开放市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认同。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在日前召开的一次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研讨会上,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介绍说,近年来,广西遵循城镇化的发展规律,加快城镇化步伐,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2003年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100亿元。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市政公用行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突出,譬如城镇化步伐加快与城镇基础设施短缺的矛盾;体制性障碍导致既有效率下降;治理污染的速度跟不上污染物排放的速度;投资需求的缺口与投入渠道的单一矛盾等。
宋继东谈到,改革开放二十年,处于垄断经营的市政公用行业,无论是自来水厂还是公交公司等行业,大多维系着原有的经营体制。就广西供水行业而言,相当一部分自来水厂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以及人员太多,企业负债累累,连年亏损,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再如,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投入力度,还远远适应不了污染物处理的需要。据有关资料,广西水污染年均递增4到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产生量以8%的速度增长。而广西垃圾与污水处理方面普遍存在技术落后、管网不配套,以及运行机制僵化、收费机制不健全、运行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我们已经投资的设施不能有效运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桂政发正2001)52号)的要求,“十五”期间,所有设市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所有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应不低于60%,南宁、桂林、北海市的污水处理不低70%。然而,到2003年底,广西城市集中污水处理率仅为6.3%。
关于广西每年用于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宋继东介绍说:非常有限,更多的资金要靠社会和银行信贷解决。目前广西的城镇化水平为31%,到2010年要达到38%。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也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而广西市政公用设施投入过于依赖财政资金、国债资金的状况仍无较大改善,投资需求越来越大和投资渠道相对单一的矛盾越来越多。
打破垄断,建立健全市场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监管。以建立开放、有效的市政公用市场为目标,用市场化来推进市政公用设施的发展。这是解决阻碍广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难题的唯一出路。
从实际出发,广西提出切实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三大措施:一是彻底打破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在政府持有市政管网等重要的市政公用设施“金股”的前提下,允许各类社会资金投资新建的城市市政公用项目;允许个人和社会经济组织参与盘活城市市政公用存量资产;允许以经营城市的手段开发利用市政公用潜在资源。二是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建立富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允许在市政公用行业改革中用好用活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以及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其他运作方式;允许有条件的市政公用企业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三是加强宏观调控与指导,建立规范科学的政府监管机制。科学制定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建设次序;凡是由生产性、经营性和作业性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履行的有关政府职能,都要交还给政府管理部门;政府部门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广西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将用l一3年时间,实现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企事分开,使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基本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用2—3年时间,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竞争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使全区的城市市政公用行业逐步走上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轨道。(韦月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