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工业用地储备程序不日出台 广州有望启动国有工业用地储备程序,即由政府先行预付企业搬迁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将所有的闲置工业用地一律归由政府作储备。这是广州市国土部门昨日对人大代表的有关议案的答复中透露的。 针对政府对闲置国有工业土地处置存在时间周期长,环节多,积累改革成本过高等问题,在今年广州“两会”期间,唐德麟等人大代表建议,为缩短闲置国有工业土地的再使用周期,有效利用闲置国有工业土地,政府应尽快启动国有企业用地储备程序。
广州市国土部门在昨日的答复中表示,将因单位撤消、解散、破产、产业结构调整及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城区闲置国有工业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符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土地储备开发出让的工作效率,市土地开发中心已拟订《广州市国有工业用地储备及出让程序》,并报市政府审批。至于财政部门设立专项基金预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州市无权自行设立专项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