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行政监察职能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今年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成立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坚决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依法行政的问题,严肃查处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以及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二是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坚决纠正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违纪问题。如南宁市对城市建设“136”工程、河池市对东巴凤基础设施大会战、桂林市城市改造工程实施廉政监督,及时查处各种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三是围绕经济建设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召开了全区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扶贫专项资金、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执法监察,严肃查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目前,已全部停止审批新的开发区及现有开发区的扩区,对92个开发区将进行重新确认.
(信息来源:广西纪委监察厅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