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广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工作,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去年一共为农民工追回工资超过2亿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广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统计表明,2004年广西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处理克扣拖欠工资案件3982件,涉及农民工工资金额2.34亿元,追发农民工工资等待遇2.16亿元,涉及农民工14.26万人。
"以前出门挣点辛苦钱每到结算的时候都提心吊胆,感觉像没娘的孩子一样,现在我们有了说理的地方,劳动部门这个后台靠得住!"在南宁市金湖广场一处工地上做工的湖北农民工刘发祥告诉记者。
200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逐步实行了《暂住证》一证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进城门槛,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签订用人合同,并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合理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欠薪预警制度,防止给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此外,广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开展了举报专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和日常巡查活动,并在每年节假日集中对农民工相对聚集的行业进行全面的检查。2003年以来,广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巡查企业逾11万户(次),纠正了大量违规使用农民工的问题,共处理欠薪突发事件350多件,没有一例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