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4月13日上午,省长王金山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副省长任海深、田唯谦、徐立全出席了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指出,治污收费是污水治理中重要环节。通过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管,目的是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此办法(草案)明确了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要求,出台后要认真细致地抓好贯彻实施,处理好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推动生态安徽建设进程。
会议确定,此办法(草案)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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