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了解到,中国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2004年实现了首次互认,111名内地房地产估价师、97名香港测量师通过测试取得了合格证书。
2003年11月,经建设部、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人事部同意,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与香港测量师学会签署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资格互认协议书》。资格互认不同于参加内地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根据协议书规定,不再对补充测试合格的香港测量师颁发《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颁发补充测试合格证书,此证书是其具有相应水平和资格的证明,并可作为在内地注册执业的条件之一。
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从2001年起,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已开始向港澳台地区和国外专业人士开放。目前,已有一批港澳专业人士通过考试取得了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