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我区将在8月、9月间开展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拆迁项目和拆迁纠纷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在专项整治中坚持拆迁问题没有查实的不放过、拆迁纠纷没有处理的不放过、拆迁补偿不到位的不放过的三个“不放过”原则。
除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区还将针对房屋拆迁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查。对于已经拆迁但多年来一直不兑现条件的项目,要责令拆迁人制定兑现补偿计划,报拆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管理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未兑现补偿条件、又无能力继续进行开发的“烂尾”项目,要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拍卖处理,所得款项要优先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目前,我区的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审批办法正在制定中,各市也将加快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房屋拆迁年度计划,把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计划纳入城镇规划之中。对于违反规划,擅自扩大拆迁规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历史街区,其拆迁计划要经过专家论证,以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代表不同时代、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的老街区,要区别对待。
会议要求加强对拆迁单位资格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拆迁委托行为,禁止在拆迁中采取拆迁费用大包干的方式。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