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西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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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概况
时间: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点:上海市中心黄浦江两岸,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之间的滨江地区
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副主题: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
城市经济的繁荣 城市科技的创新
城市社区的重塑 城市和乡村的互动
目标:吸引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7000万人次的参观者
广西馆概况
参展主题:绿色家园 蓝色梦想
广西馆概况:按国务院省区市排序来确定各省区位置,广西展位位于中国馆19号展位,总面积约600平方米,长33.6米,宽17.8米,左邻广东馆,右伴海南馆,背靠重庆馆。
广西馆主题:八桂飘香
广西馆展示亮点:
壮乡元素绽放绿色宣言
电子水帘瞬间组字点题
机器壮妹盛情歌舞迎宾
桂林山水置景视频互动
铜鼓地面空间遥相呼应
壮乡风韵亲近绿色家园
钻石空间渲染蓝色梦想
绣球空间愉悦八方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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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总工程师王铁宏在部分城市“畅通工程”经验交流暨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5/5/25 8: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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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总工程师 王铁宏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同志们:

  今天,建设部、公安部在大连召开部分城市“畅通工程”经验交流暨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座谈会议,这次会议既是对去年“畅通工程”工作的总结,又是对今年这项工作的动员和部署。等一会儿,金国同志将做进一步总结部署。下面,我代表建设部讲几点意见。

  一、2004年“畅通工程”取得了新的突破

  去年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部门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以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为重点,精心部署,建管并举,齐抓共管,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第一,在城市交通领域确立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曾培炎副总理进一步指出,建设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各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去年建设部召开了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下发了《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以下简称《意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需要,也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需要。“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去年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明确了主要任务和目标,积极落实各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措施。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在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行业改革、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制定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具体政策措施。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也以市委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构建“城市公交优先”体系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构建“城市公交优先”体系的总体要求,推进公共交通市场化进程,建设快速公交系统,落实了规划、法制、资金、舆论等保障措施。

  第二,强化了规划对城市交通发展的指导作用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工作。一些拟建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还组织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4年全国有近600个城市开展交通流调查3000余次;有420个城市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北京市编制完成了《北京交通发展纲要》,拟订了城市交通发展的目标、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了《北京综合交通规划》,为城市总体规划得以实现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条件。广东省也要求省内所有大中城市必须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第三、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跨上新的台阶

  路网建设、公交发展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使城市交通体系逐步完善,功能得到提升。政府投入的加大使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等建设有了可靠的资金保障,为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国用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2000多亿元,新建、改建城市道路1万多条,其中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浙江等省投入资金超百亿元。全国用于城市公交场站建设的资金达40亿元,用于更新公交车辆的投入达80亿元。全国新增公交专用道1300余条,新增公交车辆3万辆。同时,全国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共拆除违章占道建筑50万间,共计约3600多万平方米,清理非交通占道240万处。一些城市还对公交营运线路、站点设置等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了公交线网,调整了交通结构。有的城市设置了港湾式公交站台和公交信号优先系统,提高了公交车营运车速和服务质量,方便了市民出行,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畅通工程”展示了现代城市的风采,丰富了城市文化内涵,提升了城市文明的品位。通过实施“畅通工程”,不但使城市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得到加强,而且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的形象。“畅通工程”也使建设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体现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的思想;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文明。

  去年“畅通工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机动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我们的工作目标以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确有“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

  一方面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尖锐。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交通便捷、舒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我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太多,公交优先战略在很多地区尚未得到贯彻落实。一些城市对道路交通建设、城市公交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一时无法满足交通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科技水平仍然偏低,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和合理的决策机制。城市布局、路网结构、交通结构不合理、不完善,影响城市交通功能的正常发挥。例如一些城市一味地宽马路,忽视路网密度合理性、科学性研究。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科学性亟待加强。我们正在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目前进入了整改阶段,边学边议边改,就是要有针对性地整改“不适应”和“不符合”的问题,切实提高依法、民主、科学执政的能力。因此,我们今后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抓好“畅通工程”

  当前,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时期,城镇化的全面加速,给我国城市交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严峻挑战。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出发点,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全面提高规划、建设、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水平,努力创造快捷、有序、安全、舒适的城市交通环境。

  第一、积极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促进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上水平。

  “绿色交通”是指在城市交通发展中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造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城市交通系统,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公交优先”思想是“绿色交通”理念的核心。我国的基本国情,包括人口、资源、环境等决定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我国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必然的政策选择。“公交优先”不但是指公共交通在“路权”使用上的优先,更是指公共交通在规划和财税、经济政策上的优先。不但涉及交通畅通而且还要结合解决生态环保等综合性问题。

  今年,根据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精神,两部将组织专家对部分申报城市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进行评审。同时组织专家开展培训,总结典型城市的经验。在适当时候推出一批“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并进行表彰。

  第二、大力宣传贯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建设部于今年3月颁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政策,规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秩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办法》的出台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新起点,标志着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步入了依法管理的正确轨道,对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各地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大力开展宣传贯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或的通知》(建办城[2005]3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精心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办法》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尤其要抓好对乘客、管理者、经营者的宣传工作,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营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的和谐氛围。

  第三、突出抓好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还没有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城市要限制完成编制工作。已经编制规划但不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并依法报批。

  各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指导工作,认真组织专项技术论证和审查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规划的实施以及违反规划的行为的处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拟建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要认真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明确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以及相应的资金筹措方案;明确轨道交通线路站点选址、沿线土地规划控制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建设部,我们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审核,按有关程序报批。

  第四、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供更多有效供给。一方面要坚持城市政府主渠道投入,把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城市公交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稳步推进市场化进程,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积极开放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加强对市政公用市场的监管,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要进一步加强公交场站的建设,重大建设项目要将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作为项目的配套设施,同步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已经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要重点抓好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加强对专用道的监控,保证专用。同时,具备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动快速公交系统(BRT)的建设与实施。建设部将对拟实施和已实施BRT系统的城市进行调研,总结推广经验;并适当的时候推出快速公交系统示范城市或项目。

  第五、各地要继续抓好城市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要求,认真清理乱收费;严格规范经营权的有偿出让与转让,实行总量控制;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市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燃油价格上涨造成的影响。各级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市长责任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

  第六,各级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务全局

  今年建设部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大事,加强对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例如要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的法制建设,配合国家法制办尽快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颁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要抓紧制定《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争取以国办或几部委联合下发,落实各项优先政策;要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纲要,《城市大型公共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导则》等。

  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本省、区内各城市的分类指导,引导各地从本地现实问题出发,探索城市交通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建设、管理相配套的科学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城市交通建设稳定可靠的融资渠道;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储备与使用机制;争取使我国城市交通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各地建设部门还要努力加强市政、城建监察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部门的队伍建设,强化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推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人性化的交通参与环境。

  同志们:

  “畅通工程”是加快我国城市交通发展、解决当前城市交通拥堵和管理无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基础工程”,对城市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继续全面深入地推进畅通工程的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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