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日前发布当前房地产价格状况及趋势报告显示,全国住宅价格走势基本正常,房价收入比稳步下降,从1990年的13.12跌至2003年的8.42。其中,北京2003年的房价收入比为10.35,而2000年到去年的平均数字为12.31。房价收入比的持续下降,说明居民购房能力大大增强。
这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搜房研究院共同完成的报告显示了近5年我国住宅价格走势的三大基本特点。
全国住宅价格走势基本正常
这一结论的得出主要源于以下三点:其一,中国商品住宅价格增长速度远低于爱尔兰、英国、荷兰、西班牙、瑞典、澳大利亚、美国,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住宅价格变化情况,中国住宅价格增长速度属于合理范畴;
其二,2000年以来住宅价格增速低于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速,房价收入比稳步下降,居民购房能力不断增强;
其三,市场表现出需求拉动供给、消费带动投资的发展态势。体现在数字上,近5年整个反映有效需求的销售面积的增长率是24.6%,而反映有效供给的竣工面积增长率是21%,反映住宅消费的销售额的平均增长率是29.8%,而投资的平均增长率是23%。
5大城市住宅价格基本合理
北京、广州、深圳、武汉、重庆5大城市住宅市场稳步发展,价格基本合理。但上海住宅价格显现异常。
北京、深圳、广州近5年住宅价格波动较小,总体平稳,价格复合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市场供求看,北京、广州、深圳短期内出现过供不应求的现象,但是2000年以来需求迅速增长,居民购买能力不断提高,供求总量逐渐达到平衡。 近5年上海住宅价格复合增长率是12.61%,高于全国水平。而且2003年的复合增长率高达24.5%。同时房价收入比明显提高,但市场反应却是供不应求。 房价收入比多少合理 一个家庭年收入与一套房屋的价格之比,称为房价收入比。 目前流行“1比4至1比6”的说法,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安瑞荷马( An-drewHamer)来华进行房改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其实,据联合国公布的资料,不同国家房价收入比的离散程度相当大。1998年对96个国家的统计结果表明,这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区间为0.8至30,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同年与北京家庭收入水平相当的12个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为1比2.1至20,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9和8.1。依此,北京的房价收入比基本与这些国家相当。 (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