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示第13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中心组织专家对乙级、丙级规划编制单位申请换证的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公示。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中心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中心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2008年7月8日至7月18日。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电话:0771-2366131、5595535、5595536、5595537
传 真:0771-2366130、55958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八年七月八日
未通过评审的乙级、丙级规划编制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未通过原因 |
1 |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乙级(暂定) |
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达标 |
2 |
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 |
丙级 |
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及技术装备不达标 |
3 |
平乐县建设规划设计室 |
乙级(暂定) |
专业技术人员、(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不达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