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用5年时间使50%%的村镇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吉林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到2012年,全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65%,力争进入全国前10位。
为实现这样的目标,吉林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村)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村镇布局调整。二是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突出以人为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进一步解决好民生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改革开放成果全民共享。四是着力完善机制,按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工作格局的要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构建新型乡村治理结构。五是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形成配套政策体系。左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