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组织城管、交警、交委等部门,对全市出泥工地进行源头执法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整治余泥排放工地及其建设、施工、监理、运输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落实源头管理,提出四项措施遏制泥头车违章行为。
一是明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工地内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规定;二是由项目经理兼任余泥监督员,具体负责余泥排放全过程的现场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泥头车的装载标准,装载上限以余泥排放出刻画的限载线为准;四是监理单位要加强余泥运输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同时,市、区余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垃圾排放(受纳)、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力度。(刘一心 黄丽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