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日前表示,将在8月10日之前,收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河南省215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交的,将予以注销。
这些施工企业,都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其中涉及郑州的企业较多,达到151家。河南省建设厅将委托各有关省辖市建设委(局),把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全部副本予以收回。
河南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王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