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到底要不要收?这个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近些年来在杭州却几经反复。杭州市去年初开始对二手房交易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而在执行了8个月后又“被迫取消”原有规定。而当时所谓“恢复征收”也好,还是“暂停征收”也好,似乎都没有明文的规定,让市民很是纳闷:这个税到底该不该缴?
昨天,国税总局在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对此作了明确的说明,让大家终于明白: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不是什么“新政”,而是一直都在开征的税种,无非是这项规定原来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能得到严格执行。而所谓由个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这种缴税的规定显然形同虚设。
其实,应该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道理并不如现实中这样复杂。想一想,连自己辛苦劳动赚来的工资,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凭什么炒房子赚钱就不用缴所得税呢?
昨天国税总局的态度已经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从这个政策我们也可以很明白:这是为了遏制炒房。因为对于那些想改善自己住房条件的人来说,你卖掉一套,然后再买一套可以享受到足够的优惠政策。而对投机炒房者,税务机关显然不能听任炒房者自己决定是否进行申报,而应该采取与产权过户挂钩等得力措施加强税收管理,确保这些政策落实到位。 (作者:余广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