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科技新成果推荐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科字[2005]14号)精神,从2005年7月起,开始办理广西建设科技新成果推荐证书。与以往类似证书相比较,推荐证书有以下特点:1、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职能转化要求,由广西建设科技协会办理。2、淡化乃至消除行政色彩,强化行业协会管理,注重企业自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和市场淘汰功能。3、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比重增加。广西建设科技协会将以崭新的面貌、规范的服务,以广西建设科技新成果推荐证书作为平台,积极为广大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环境,竭诚周到地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