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西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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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概况
时间: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点:上海市中心黄浦江两岸,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之间的滨江地区
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副主题: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
城市经济的繁荣 城市科技的创新
城市社区的重塑 城市和乡村的互动
目标:吸引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7000万人次的参观者
广西馆概况
参展主题:绿色家园 蓝色梦想
广西馆概况:按国务院省区市排序来确定各省区位置,广西展位位于中国馆19号展位,总面积约600平方米,长33.6米,宽17.8米,左邻广东馆,右伴海南馆,背靠重庆馆。
广西馆主题:八桂飘香
广西馆展示亮点:
壮乡元素绽放绿色宣言
电子水帘瞬间组字点题
机器壮妹盛情歌舞迎宾
桂林山水置景视频互动
铜鼓地面空间遥相呼应
壮乡风韵亲近绿色家园
钻石空间渲染蓝色梦想
绣球空间愉悦八方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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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2005/7/26 8: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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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建设部获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现 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已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应当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停止廉租住房补贴的规定及违约责任。

 

  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确定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则上不再享有实物配租资格,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况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其它保障方式对其实施住房保障。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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