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西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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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概况
时间: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地点:上海市中心黄浦江两岸,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之间的滨江地区
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副主题: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
城市经济的繁荣 城市科技的创新
城市社区的重塑 城市和乡村的互动
目标:吸引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7000万人次的参观者
广西馆概况
参展主题:绿色家园 蓝色梦想
广西馆概况:按国务院省区市排序来确定各省区位置,广西展位位于中国馆19号展位,总面积约600平方米,长33.6米,宽17.8米,左邻广东馆,右伴海南馆,背靠重庆馆。
广西馆主题:八桂飘香
广西馆展示亮点:
壮乡元素绽放绿色宣言
电子水帘瞬间组字点题
机器壮妹盛情歌舞迎宾
桂林山水置景视频互动
铜鼓地面空间遥相呼应
壮乡风韵亲近绿色家园
钻石空间渲染蓝色梦想
绣球空间愉悦八方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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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05/7/29 8:26:12
【字体:  】【颜色: 绿

(摘自人发[2003]24号、人发[2003]25号、人发[2003]26号、人发[2003]27号文)

  一、报名条件

  在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七个专业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选一项报名。

  (一)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2.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2. 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注册化工工程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件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2. 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1.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2. 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二、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的条件

  (一)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三)注册化工工程师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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