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不到15年的中国体育博物馆是又一个“豆腐渣”工程,但它的责任人似乎很难认定。有媒体报道,该工程从使用的建材到建筑结构设计都有质量问题。设计被疑是“干私活”的,但是追究和认定责任却很难。
从报纸上看到对此报道的消息同样“惊人”:“我们现在已经不想在追究谁的责任上耽误时间了,已经过去10多年了,说也说不清”,“我们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赶紧把新馆建起来……”,“这个工程毕竟已经过去很久了,而且情况比较复杂,因此现在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修建新馆上,不要再重犯过去的问题”。
建新馆固然重要,但按照一般的建筑设计要求,博物馆的使用年限应该在100年左右。如今体育博物馆使用不到15年,因质量问题到了“应予拆除”的地步。“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被认为是体博出现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就是找不到负这个责任的“主”。
记得也有媒体报道,不久前有两家境外设计公司发来传真,说的是上海有一座桥和一座老工业厂房建筑,都近百年了,为安全起见,提请检修加固或拆除。设想境外的设计公司对将近有百年历史的建筑都承担有责任意识,还主动找到他们所设计的作品。而我们的一些建筑仅仅建成15年便找不到责任人了,问题又出在哪?
人们不禁要问,是谁设计了体博工程?工程设计者选择程序有没有问题?它是如何通过工程验收的?据《体育博物馆基建施工技术文件》记载,体育博物馆是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设计院设计的。但是,该院却表示,在查阅院里的设计合同和设计图纸档案后,未发现与体博有关的文件档案,因而认定该院未参与过体博工程的设计。此后被认为“体博设计疑是个人行为”。
据说,80年代末90年代初,设计行业普遍存在两种不规范行为,一是转包设计任务,一是“卖图签”。如今市场经过整治此类事情已经少见,但是对以往的建筑质量是采取“既往不咎”的态度,或者类似事件被认为定是“合理不合法”,法不责众地得过且过,这是一种管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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