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建设系统各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广西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推动行业技术升级,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公共建筑,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规定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96号)精神,结合我区建设系统实际,我们制定了《广西建设科技新成果推荐证书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建议,请及时函告我们。
《关于启用新〈广西建设科技新成果认可证书申请表〉的通知》(桂建科字[2001]21号)停止执行。
联系人:陈铭,联系电话(传真)0771-2807747,电子信箱:gxjstkjc@sina.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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