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长春市建委等相关部门人员,就长春市城区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召开听证会。据悉,长春拟定从今年10月1日起,长春市除双阳区以外的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各开发区和一汽厂区,每户每月交纳3元的垃圾处理费。据了解,此收费标准是通过19次开会讨论,同时还到相关城市考察,根据长春实际情况制定的。参加听证会成员对该收费项目没有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将把听证会的相关内容反映到政府常务会,经讨论后就此问题下发正式通知。
垃圾处理现状
垃圾无公害处理困难
多年来,长春市城市垃圾从市区运到垃圾场后的处理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据统计,该项费用大概为每年4900万元,政府在支付这部分资金时存在难度。受生活垃圾处理补偿费不能到位的影响,投资垃圾处理者很难得到回报,因此,降低了垃圾的无公害处理程度,同时也不利于环境保护。
处理垃圾年需4900万
记者从长春市建委环卫处了解到,目前长春市在城市垃圾无公害处理上存在一定难度,难度主要来自资金的短缺。目前长春市共有两处垃圾处理场,一处是三道镇垃圾场,此处在垃圾处理上主要采用覆盖形式;另一处是长春市鑫祥垃圾发电处理厂,该垃圾处理厂为民营资本。
解读垃圾处理费
区别不同于卫生费
相关人员向记者介绍,垃圾处理费就是处理运输到城区外的垃圾,不包括城区内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城区内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费用包含在目前已经征收的卫生费里面,垃圾处理费与卫生费是两项不同费用。
关照低保户可免交
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长春市提出,除城市低保户外,其他住户和单位必须交纳城市垃圾处理费。市场、商场、宾馆等营业性单位和事业性单位所交费用另有规定。长春市目前城区人口298万,住户55.8万户,除低保户外,长春市每年能够征收到3300万元的垃圾处理费,剩下的1600万元的缺口由政府承担。
比较目前全国最低
目前,全国有17个城市已经开始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长春市将要征收的垃圾处理费标准低于全国其他城市。就东北四市而言,长春市拟制定的收费标准低于哈尔滨(沈阳、大连未出台)。所以,长春市每户每月所交纳的3元钱的费用在全国已经征收的城市中处于最低水平。据相关人员介绍,长春市鑫祥垃圾发电处理厂是国内首家民用垃圾处理厂,在处理垃圾时只向政府收取每吨30元钱的费用,该费用在全国也是最低的。
听证会声音
关键词
1接受
“收取垃圾处理费势在必行!”在昨日召开的听证会上,参加听证会的各界人士均赞同收取城市垃圾处理费,来自二道区的一位75岁的市民代表表示对每月3元钱的收费能够接受。
关键词2
监督
来自吉林大学的人员表示,政府不能自己监督自己,收取了这部分费用,就要透明地使用,要加强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最好能够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年终最好要作费用使用的年度报告。
关键词3
处罚
到会的一位人大代表提出,为防止有的人和部门拒交费用,保证收缴率,应该制定相关细则,根据细则对这些拒交的人或单位做出处罚,同时对于任职不力的人员也要有相关的处罚规定。
关键词4
分类
部分与会者提出,要将垃圾分类,这样可以将一些可再用垃圾循环利用,是一种循环经济。长春市建委副主任韩志斌在听证会上表示,目前长春市基本已经实现了垃圾袋装和垃圾分类,但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将不能收集直接通过下水道流出的化学品进行收回,对环境保护极为有利。
关键词5
标准
听证会上有人提出,3元钱的标准有的家庭会有负担,但也有人认为收费3元会出现1600万的资金缺口,应该多收一些。就此问题,韩志斌表示,这样的标准按照长春市的实际消费标准,处于一般生活标准和低保户之间的家庭还是能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