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和克服权钱交易、官商勾结、暗箱操作、借机敛财等腐败行为的发生,江苏省启东市从源头抓起,在招投标工作中,强化5项制度,遏制腐败行为。
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制度。委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督,并赋予他们制定制度、参与会议、查阅资料、参与咨询、参与决策等监督权力。同时,按照工程投资额的大小,实行分级交叉监督。
招标投标廉政合同制度。建设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各方事先签订廉政合同。各方承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的相关规定;明确各方行为;严格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合同条款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刑事及经济等责任。
事前公示制度。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招投标所需办理的手续、要求、操作程序、标准等公布于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限制邀请招标,彻底杜绝议标。有效地克服了以权谋私、靠权包工、以权派工程等腐败现象。
规范开标制度。开标时,投标单位派代表现场检验开标情况,监督员当场宣布检验结果,按标书报送时间当场唱标,评标后的中标结果当场宣布,有异议者可在48小时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保证上述环节不失控。针对外界所关注的标底泄密问题,该市建设局会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入大量人力,采用集中封闭式的编审办法,对重大工程项目,邀请外地的中介机构参与。运作近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外界的猜测和非议大大减少。
教育培训制度。近年来,他们组织了相关建设干部和招投标工作人员展开了有序的教育培训。坚持每周六上午的集体学习制度,每季一次的廉政教育制度,每年一次的请法官上课活动,每年两次的述职报告、民主测评制度,有利于相关人员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由于坚持5项制度,该市近年来有118项工程的应招标工程招投标率和公开招标工程公开率均达100%。中标企业高兴,没中标的企业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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