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源节约型的社会如今已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建设行业是民生性、社会性很强的行业,在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日前,福建省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推出13项措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到2020年,福建省住宅、公共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消耗水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现阶段的水平。
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建筑“四节”
建立建筑“四节”统计年报制度。依托施工图审查现有统计制度,建立建筑节能设计审查面积季报制度。在建设厅网站上开辟“资源节约社会”专栏,建立建筑“四节”现行法规、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等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年底统计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面积、竣工面积等相关数据。
建立行政监管联动机制,开展节能检查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建筑“四节”强制性条文,做好每一环节的衔接和把关工作,确保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50%节能设计标准。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005年开展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检查,2006年上半年组织全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
以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为平台,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加大技术创新,将建筑节能列入省科技厅的“十一五”重大或重点专项研究课题。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编制“四节”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建立产品性能信息库,发布2~3批(不少于50项)建筑“四节”新技术与新产品供全省推广使用,培育建筑“四节”市场。在城市住宅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在村镇住宅建设中推广应用太阳能、沼气等节能技术。
强化规划调控,促进城市集约用地
推动城市联盟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心城市与县域经济联动发展、区域统筹的思路,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适当提高工业建筑的密度和容积率,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和公共建筑用地。推广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技术,加强地下人防工程利用,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率,实现城市的集约用地。
加强规划引导,促进村镇建设节约用地
推广村镇住宅试点小区建设成果,引导农村集中建设住宅小区,推广两户并联、四户并联的村镇住宅通用图集。在小城镇提倡建设公寓式住宅楼,减少独立式住宅在村镇住宅小区中的比例。加快旧村整治步伐,充分利用原有存量用地,对确实需要建设新区的村镇,要做好旧宅基地合理利用,实施一户一宅,严禁一户多宅。
完善节水制度,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积极开展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各污水处理厂内的绿化、滤布冲洗等用水必须采用再生水;设区市城区和近郊的现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鼓励再生水用于市政、环卫、绿化用水;2010年厦门、晋江、石狮再生水回用率要达10%,福州、莆田、漳州达6%。
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禁止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推广绿色照明技术,节约用电
推广绿色照明,重点抓好市政路灯、公园灯、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节电工作。在三相四线制的设市城市照明系统推广安装智能集中调压减压的节能产品。2006年,在厦门、泉州进行试点,2010年,推广至全省9个设区市和石狮、晋江。在福州、厦门、泉州三市推广应用无极灯等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光源。
发展绿色公交,节约能源
福州、厦门等有条件的城市推广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城市公共交通。福州可依托鳝溪气源厂改造,厦门可依托燃气总公司的加气站,开展城市公交汽车和出租车燃气试点。2007年以前,福州改造500辆柴油车为CNG和柴油双燃料车;2008年以后,发展CNG单燃料车,每部车百公里耗气26Nm3;预期到2011年,发展公交CNG汽车2400辆。
多渠道推进建筑节材,拉动新材应用
因地制宜组织新型墙材材料和粉煤灰、矿渣、石粉等工业废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形成各地主导墙材。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的建筑体系和建筑材料。推广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体系,如钢结构。开发推广资源节约、环保生态的新型住宅建筑体系和住宅部品体系。推广住宅精装修,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典型引路,建设“四节”示范工程
组织1~2个生态型村镇住宅优秀小区的建设,3~5个资源节约住宅建设示范住宅小区。合理规划与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综合推广“四节”技术,鼓励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沼气能等新型和可再生能源;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降低粘土制品的使用比例;推广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小区绿化和景观用水等。
制定推进建筑“四节”激励和制约机制
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节能产品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市政路灯节能改造。(记者 陈建生 刘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