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2日结束的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上,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的透水事故,再次为建筑安全生产敲响警钟。大家认为,在安全生产领域,要做好两道“加法”题。
第一道“加法”题是增加安全投入。有代表指出,当前很多工程项目都是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了取得利润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为了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工程项目即使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投标而编制的,不是用于指导施工的。
也有代表说,很多工程项目不论具有多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中标,基本是由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施工。由于企业不愿花钱花时间对这些民工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特别是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因为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是当天就发生了死亡事故。
第二道“加法”题是增加违法成本。要通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代表介绍,矿难多发地的山西,为遏制矿难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强令: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赔偿金不得低于每人20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将被吊销其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公开拍卖。这个重大制度的改进,大大增强了煤炭企业生产的风险意识,增加了企业主的成本。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发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转移企业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合法权益,还要考虑制定建筑业伤亡事故的最低赔付标准的可行性。同时,要探索建立提取安全费用等制度,用税收优惠政策等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经费。
当前,工程建设规模十分巨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当繁重。在这种形势下,依靠以往粗放型的管理和运动式的排查已难以为继,必须与时俱进,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市场机制多种手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让安全生产真正落在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