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大家好!
全国抗震办主任座谈会今天就要结束了。我代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对会议情况做一个简要总结。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28日上午,铁宏同志做了重要讲话,阐明了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要性,介绍了我部近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对今后各省抗震防灾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确立了目标。之后,云南省、江苏省、新疆省、福建省、甘肃省抗震办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抗震工作情况,内容非常丰富,很有启发。
28日下午,各省会议代表分为两个小组,围绕如何进一步搞好抗震防灾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座谈讨论。大家还认真研究了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草案)》部长令,提出了很多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29日上午,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介绍了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的情况,北京工业大学的专家介绍了城市抗震防灾标准制定情况和综合防灾规划编制经验。
总的来看,这次会议虽然时间较短,但内容很丰富,大家围绕会议议题,回顾近年来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认真研究和筹划下一阶段工作,积极开展讨论,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会议的主要成果
铁宏同志对近年来抗震防灾工作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总结,从九个方面肯定了抗震防灾工作取得的成绩:
1,加大依法行政管理力度,促进抗震防灾水平提高;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抗震防灾工作夯实基础;3,建立标准规范体系,为有序管理搭建统一平台;4,编制抗震防灾规划,为抗震防灾做好空间安排;5,制定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6,强化监督检查,为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敢于负责;7,支持研究开发,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抗震防灾水平;8,加大资金投入,对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确保城市整体安全;9,强化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提高社会总体防灾水平。
结合目前抗震防灾面临的新形势,铁宏同志指出了未来抗震防灾工作八个方面的调整和思路:
1,从房屋建筑设防为主转向提高市政设施的抗震能力;2,继续强化超限高层抗震审查,特别注意大型公共建筑的抗震设防;3,从城市房屋建筑抗震转向城乡房屋建筑抗震并举;4,从应急预案编制和颁布转向日常演练和救援措施落实;5,要重视基础资料收集,重点抓好在役建筑的抗震能力普查;6,从注重新建筑抗震设防转向注重使用过程中维持设计抗震能力;7,重视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注意留有足够的庇护空间;8,高度重视新技术在抗震防灾中的应用。
三、当前一些值得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大家在座谈讨论中,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查找了当前抗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都很准确,值得大家在工作中一起努力解决。但是,还有一些问题可能当前还无法解决,却又关乎城市公共安全的整体利益,必须提前思考,整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实现工作方式的转型,才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1、重视分析当前面对的形势,明确新形势下抗震工作的战略目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面对形势的变化,首先要分析形势,从而提出新的工作目标。铁宏同志讲话中提出的几个转变,充分体现了对当前形势发展趋势的把握,应引起大家的认真思考。抗震办的同志要重新审视我们的工作定位和工作方法,继承过去,展望未来,特别要抓住正在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时机,把我们的工作想得长远一点,把我们的工作与宏观面紧密结合起来,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紧密结合起来,重新定位我们的工作方式,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体现我们工作的社会管理性质,从而不断扩大我们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的新贡献。
2、调整思路,积极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形势下抗震工作新模式
随着产权改革和建筑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建、构筑物的产权所有人结构正在多元化,抗震责任主体也将随之产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创新管理模式,不再是大包大揽式地开展工作,而是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城市建设活动参与者特别是投资主体或产权所有人的抗震设防或抗震加固责任,而政府主管部门则通过明确监管环节,落实监管责任,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由抗震设防或加固的运动员转向裁判员。成效来自于责任机制,因此,要根据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责任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社会组织、企业和政府共负责任、共担风险的机制。对公益性及有重要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要提请财政部门给与支持,以加大工作力度。
3、充分发挥现行工程监管机制作用,将抗震设防贯穿于工程质量监管全过程
同志们讨论中反映的这几年抗震专设机构人员的减少,我觉得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抗震工作的削弱,相反,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陆续出台,全国建设领域已逐步建立起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目标,包括施工图审查、强制性监理、开工许可、对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履行质量责任与义务进行巡查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在内的工程管理制度,以往的许多抗震工作内容,已逐步分解到上述环节,并成为法制化的长效机制,应该说监管机制更有效了,监管力量更加强了,因此我们要把抗震设防与这些监管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在这些监管环节突出或强化抗震设防内容,比如施工图审查要把抗震设防作为主要审查内容。同时,抗震办既然称之为办公室,就说明它具有综合协调职能,因此,抗震办的同志开展抗震工作不能孤军奋战,抗震办更不能仅仅是抗震加固项目办,要充分借助建设主管部门主管规划、设计、施工的整体优势,积极发挥抗震办在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比如可以在厅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调动有关处室力量形成联动,共同把好建筑抗震关。
4、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
一是高度重视大型公共建筑的安全问题,切实落实超限审查制度。由于大型公共建筑技术的复杂性不断加大,整体的系统性要求越来越强,很多超出了现有规范和标准的范围,这一类工程要特别强调充分依靠专家作用。
二是要从源头上抓好抗震工作。建筑的安全不完全是由工程抗震来保障的。首先取决于规划选址,场地安全对于抗震工作具有关键性意义。我们建设领域必须从规划选址到建筑设计、施工,再到使用安全、应急反应等进行全寿命、全过程安全管理,落实政府责任。
三是高度重视村镇抗震的问题。抗震防灾工作最薄弱的地方在农村,一些不大的地震发生在农村往往造成较大的生命损失。这当然与我们村镇建设管理力量薄弱有关,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结合当地的地域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宣传教育、试点示范、推广标准规范、提供技术支持等多种办法,就可以取得很好的工作效果。新疆、云南、内蒙在这一方面已有很好的经验。所以现在对村镇工程抗震已不是启动的问题,而是下一步如何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更上层楼的问题。
5、抓住机遇打造新的工作平台,不断寻求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上的突破
一是关注社区抗震防灾能力建设。抗御地震是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任务,社区是公共安全的一个基础单元,国际上社区参与救灾活动已经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社区参与抗震防灾还相当有限,不仅表现在社区防灾意识的低下,还表现为多头管理,重复建设,形不成整体合力。但是不同部门牵头的防灾能力建设迟早都会汇聚到社区这个块块上来,我们要提前考虑在抗震防灾工作中如何培养提高社区反应能力问题,早作准备早主动。我们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现有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正常的物业管理体系。
二是切实加强指挥体系的建设,积极培育应急抢险力量。要利用抗震办的综合职能,建立或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一旦发生地震能够立即运转,及时指挥地震应急与救灾,在强化我们抗震防灾的应急反应能力的同时,掌握我们在应急工作方面的主动权。这是一个新的重要抓手,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抗震防灾对整个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减灾的平台作用。地震灾害在各类灾害中对城市建设最具有破坏性,影响区域也会涉及整个城市,因此,一方面城市管理者必须树立安全就是发展的观念,树立安全是珍视发展成果的观念,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与此同时我们搞抗震的同志也要考虑如何充分发挥我们在防灾减灾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在整个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
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可能会是一个较长时间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方面应该根据建设领域的实际,加强与地震部门的合作,与消防、气象部门的合作,主动配合,形成合力,达成双赢。同时也要不断调整工作方向,退出一些已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属于建设主管部门职能范畴的工作,把一些管不了、管不好而且也不属于政府职能的事务性工作和属于市场可以调剂的工作甩开,腾出精力切实加强前瞻性研究,加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强化铁宏同志讲话中提出的若干工作转变和调整的力度,掌握抗震防灾工作的主动权。
同志们,我们开了一个很好的座谈会,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要向厅领导和相关负责的同志传达会议精神,建议还要进一步展开讨论,研究问题。
最后,我代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向大家多年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大家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居安思危,全过程、全方位地抓好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把抗震防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