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物价部门日前决定,采取严格监控商品房成本、实行明码标价、建立价格约束机制等措施,让住房价格在消费者面前更加“透明”。
根据扬州物价部门的要求,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价部门申报价格时,必须提供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工程中标通知书、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实际成本资料,以及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图等相关材料,供物价部门进行成本监审。物价部门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专家,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住房成本构成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以强化对房价的社会监督。此外,该市还将建立由社会舆论监督、消费者参与、企业自律的商品住房价格约束机制和暴利控制机制。(张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