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6日)
刚才,部安委会办公室的同志分别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第九次联络员会议和两个全国工作会议的精神,质量安全司、城市建设司和房地产司汇报了今年前三个季度相关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工作情况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我都赞成。
今年以来,部里各个有关司局齐心协力,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好转。但进入七月份以来,部分地区接连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国务院领导曾多次就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的抓好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下面,我重点讲一讲如何把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便于大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立足预防,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推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从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较长一段时间内应集中从以下四个方面突出各自相应的工作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谁颁发施工许可证,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谁负责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原则,划清与铁道、交通、水利、电力、石化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还要理清与卫生、公安、质监等部门在相关领域内的监管职责;二是要细化分解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事故统计口径,落实我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要求,按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管范围分解指标和统计事故;三是要从制定政策、完善法规、指导服务和稽查监督等方面加强对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指导地方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督促地方加强事故结案进度,严格事故处罚;四是要注意系统设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监理安全责任、逐步建立成建制劳务企业、重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减少最低价中标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等多角度、多方面形成安全管理的闭环和制度体制,质量司、市场司、标定司在这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今后还要进一步按照相应的职责分工,通力配合。
城市设施运营安全方面:要重点抓好公交客运安全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燃气安全、风景名胜区及公园安全、城市污水管道(沟)安全、城市垃圾处理场安全和市场设施检修、维修(护)过程安全监管。今年市场设施检修、维修(护)过程安全事故有多发趋势,有关地方市场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度完善相关标准。要认真贯彻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积极制定有关标准、导则等。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虽然部安委办设在质量司,但只是说明质量司是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归口单位,这不能替代各司履行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更不能由此削弱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除上述提到的地铁运营安全及市政桥梁运营安全转由质量司负责外,其他城市设施运营安全仍应由各司按照《建设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质[2002]130号)中明确的职责继续负责。
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方面:当前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事故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因勘察、设计、施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施工中发生在建工程坍塌事故,以及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结构质量隐患,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在使用阶段发生已建工程坍塌事故;二是由于在使用过程中任意变更荷载、破坏结构或者由于耐久性较差、材料老化或缺乏及时维护、维修而发生已建工程坍塌事故;三是在改扩建(包括装饰装修、加固等)过程中,由于事先对建筑物检测、鉴定不当、改扩建(包括装饰装修、加固等)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造成结构隐患或直接破坏结构主体而在施工过程和使用阶段发生工程坍塌事故。实际上,还存在一种情况,即已鉴定为危房的安全管理。随着时间推移,后两种情况应逐步成为监管重点。从工程类型来看,当前重点要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包括玻璃、石材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等工程的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的监管。
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当前村镇工程质量事故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正规勘察设计,或者由于建筑材料质量低劣、施工工艺方法落后,特别是无设计造成的坍塌,以及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严重质量隐患,在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在地震、台风、暴雨等外力作用下发生坍塌事故。因此,当前一是要突出村镇工程质量监管重点,特别是加强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农房抗震防灾工作,做好农房抗震防灾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工作;三是要从城乡统筹的高度重视村镇工程规划工作,合理进行农房建造的选址选点工作,避免因选址不当造成农房使用安全事故。如靠近山坡泥石流易发地区选址建房就十分危险。
以上这四个大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各自特点,涉及到不同领域、不同司局,需要我们在座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协作,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取得最大的效益。另外,除原有传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种类外,还有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反恐等,既有其独特性,也与上述安全工作有许多的共同点,如应急力量的建设等。因此既要探索其自身固有规律,又要与原有的工作基础紧密结合,遵循和适应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当前和近期的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要科学编制各“十一五”规划专题中的安全生产部分,合理确定目标和阶段任务。
二是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我部负责的地铁、建设工程、桥梁、供水、供气、地震等预案,提高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要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对于至今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但不再从事施工活动的,应撤销其施工资质证书。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除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严厉处罚外,应立即撤销其施工资质证书。对于已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在限期内多次整改不合格的,应撤销其施工资质证书;各地要加强动态监管,凡是发生事故的在建工程,经调查发现施工企业没有取得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追究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自7月14日以后,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承建项目擅自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要立即撤销施工许可证,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违法发证责任。
四是要收集整理典型事故案例。各司局要在各自安全监管范围内认真收集整理近年来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案例,认真分析原因,寻找规律,并作为反面教材,警示有关方面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做好类似事故的预防工作。
五是要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庆节期间,城乡居民出游规模和交通流量大,各有关司局要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安全工作分工,督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05]71号)要求,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安全、客运交通安全,特别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风景名胜区及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切实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工作一线,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