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从规划立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把关。1999年至今,该市立项实施的耕地开垦项目59个,面积1900多公顷,增加耕地1600多公顷,实现了连续6年耕地占补平衡。
严把规划计划执行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如不按规划要求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将一律不予以立项、不予审批、不予拨付资金,或视情况取消其当年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格。
严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关。该市规定,凡申报贵港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选择长期保护的基本农田,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承诺30年内不调整为建设用地。该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同时明确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审计。对弄虚作假或不按进度和质量施工、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将取消下一年度的项目计划,追回财政资金,限制申报项目。对整理项目质量不过关和单位违法违规的,在全市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廖燕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