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字[2005]12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建筑设计>等六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字[2005]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批准《防空地下室室外出人口部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建筑设计》等六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质[2005)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务院有关部门:
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三单位编制的《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建筑设计》等六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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