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字[2005]14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建设系统各局,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桂质监函[2005]5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5)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于2005年8月30日批准发布,2005年9月15日实施。
本标准由广西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