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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实行“首违免罚”制推进城管执法


2009/7/4 11:54:17   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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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云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实行“首违免罚”制,改变了过去“以罚代管”的执法模式,对首违者并没有像原来一样进行处罚,只与其签订一份《不再违章保证书》,建立初次违章档案。

  自推行“首违免罚”制以来,城管执法人员积极落实该项措施,共免罚首违商贩50余人,并通过批评教育,提高市民的认识,违规行为大幅减少。商贩们对该项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自行组织宣传,有效缓解了执法者与被执法对象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了城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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