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771-2260001  

南宁:节能不达标难办房产证 


2006/1/28 11:48:48   来源:摘自《中国建设报·中国楼市》
【字体:  】【颜色: 绿 】 

   从2006年起,南宁市将全面执行“新建住宅节能达到50%”的标准,将节能是否达标与房产销售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发放挂钩。

  建设部门统计表明:我国建筑能耗占国家全部能耗的32%,是国家最大的单项能耗行业;现有近400亿平方米建筑中的99%为高耗能建筑,新建建筑中95%以上仍属于高耗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

  我国建筑能耗之大触目惊心,建筑节能理念付诸实践成了当务之急。建设部日前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于1月1日正式生效,明确提出并鼓励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实施建筑能效测评。广西南宁等地也同时出台了相关建筑节能标准,推出建筑建设相关政策。

  南宁市建委科学技术科科长唐绍东表示,推行节能政策将创造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南宁为例,长年冬暖夏热,每年因制冷就要耗费大量能源。“如果提高了建筑热稳定性,减少室内外建筑温度变化,每年将省下三分之一制冷方面的电力消耗。”“从今年起,建设单位的建筑规划——建设——竣工验收都要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节能标准;有关部门也将加强建筑工程图设计节能专项审查,实施建筑工程节能单项验收和备案,将其与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相挂钩。”唐绍东说。

  据了解,南宁市此次推出建筑节能新规定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必须将其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