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继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后,日前,我市把玉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进行扩大,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据了解,此前,玉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为“最低收入家庭”,系按照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为标准,即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含200元)的家庭,低保户并被纳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补贴。据相关部门统计,之前,玉林城区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为1700多户。
据悉,玉林城区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后,保障标准为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含400元)的低收入家庭。按照相关部门预测,随着保障范围扩大,玉林城区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将大幅度增加。 ( 张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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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玉林城区含玉州及福绵):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连续3个月在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线以下;
(三)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建房、房改房、集资房等)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